“正常使用也不行?”湖南长沙,女子豪掷10万元买了一块名表,结果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用了不到3个月就不动了。她随后联系商家,商家表示非质量问题,是受震造成。女子不解,自己平时很爱惜,没坑没碰,正常佩戴,怎么会受震?
据悉,女子邓女士今年8月份,花10万元购买了一款欧米茄机械手表,不料刚用了3个月就发现表不走了,她于是联系商家,商家告诉她,机械表转盘是正常情况摇一摇是会转动的,让她摇一摇试试。
她随后摇了几下,发现转盘根本不会动,细看之下,发现有个螺丝断在表盘内。
她将这一情况告诉商家后,商家表示是受震造成,有可能是摇晃造成的,也可能是将表放桌子上力度大造成的。系人为原因所致,不在三包范围之内。但是考虑到情况特殊,可以免费为她维修。
女子不解,自己平时很爱惜,没坑没碰,正常佩戴怎么也会受震?认为是质量问题!同时,她认为维修会导致表价值下降,不同意维修,坚决要求商家退换货。
目前,双方仍在协商之中。
【安律说法】
1、价格越高,按说质量应该更好才对,邓女士花10万块钱买的名表,正常使用也不行?着实是太经贵了点?
那从法律上,该如何看待此事呢?
2、需要先明确故障原因,才能讨论解决办法。
无论是维修、还是退换货,都需要确定表出状况的原因,只有明确了原因才能确定责任在谁,该怎么承担责任。
邓女士在与商家就问题的原因,可以先行协商,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可以与商家协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确定。
当然,如果商家不能说服邓女士,又不愿意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,这种情况下邓女士可以直接提起诉讼,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鉴定。
3、如果邓女士购买的表出故障确实是质量问题,邓女士能否要求商家退换货?
首先,邓女士与商家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,表出现了质量问题首先要看与商家有没有相关的约定。
其次,邓女士不仅仅是购买者,还是消费者,受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的保护。
根据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、《钟表商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钟表属于三包范围。
其中,100元以下钟表商品三包期限半年;100元以上钟表商品三包期限一年;10000元以上钟表商品三包期限二年。钟表在售出3日内(当日不能往返之地为5日)未经使用,未拆卸表带,不影响2次销售,可凭购物凭证及有关手续来原购物柜台免费退换。
商品售出七日内出现停走,周日历不跳等性能故障(非使用问题),在外观无损伤情况下,可给顾客免费调换。如外观有损伤,可调换机心。钟表售出15日内,如出现以上性能故障,可给顾客免费调换机心。
三包有效期内,机心出现同一性能故障,经维修、配件2次以上,仍不能正常使用,可免费给顾客调换机心,如无机心可调,超过九十天,应按顾客要求换货退货。在三包有效期内,如连续调换机心二次,仍不能正常使用,可按顾客要求退货或换货,并按规定收取使用时间每天万分之五的折旧费。
具体到本案,邓女士的表已经购买了3个月有余,而且属于首次维修,这种情况确实不满足退换货的要求,只能接受维修。
这事您怎么看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,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!#十万买名牌手表 三个月就报废#
发表评论